斯里蘭卡維達人的群婚制婚姻
淑雅
斯里蘭卡的維達人之間流行氏族交錯從表婚,亦即姑舅婚(指姑舅表兄妹三者間的通婚,這是群婚制的一種殘余形式。姑舅表兄妹不屬同一氏族,因此在實行親兄妹間禁婚的群婚制時,姑舅表兄妹可以結婚,這在今天的維達人中仍然盛行)。
維達人實行一夫一妻制。女孩子十三四歲性成熟后便進入結婚年齡。
當一位維達男子看上了一位姑娘時,他不是自己去表白愛情,而是請求父母去代為提親。女方父母也不自作主張,而是去征詢女兒的意見。只有女兒點頭同意,這門親事才能進行。看起來,維達人的婚姻是自主的,但實際上卻受到了他們交錯從表婚制度的極大限制,有時甚至根本沒有選擇的余地。
婚事定下后,男子要用狩獵的長弓挑上鹿肉、塊根、谷物和蜂蜜等禮品到女方家去拜親。
這時,姑娘拿出親手編織的腰帶為男子系上,男子則回贈給女子一縷頭發(fā)。腰帶和頭發(fā)是維達男女訂婚時必不可少的信物。此后,男子只能使用未婚妻制作的腰帶,損壞以后,就交還給女方,再換一條。而女子也將男子贈送的頭發(fā)佩戴在自己的頭上或細心地保存起來,直到臨死,將它燒毀或傳給自己的女兒。從拜親那天起直到舉行結婚儀式,男子便留在女方家里,幫助自己未來的岳父狩獵,從事各種生產(chǎn)活動。
維達人不知道年月日的計算,只知道每七天為一個星期。他們認為星期四是黃道吉日,所以婚禮總是在這一天舉行。維達人的婚禮由氏族長主持,氏族長為新人祈禱祝福,唱贊頌詩。贊頌詩唱完,婚禮即告結束?;楹螅吕尚履锛崔o別父母,另建家庭。為了他們的生計,女方父母要從自己的地域中劃出一塊,供女兒女婿狩獵、挖掘根莖和采集蜂蜜。他們所生子女屬于女方氏族。
維達人的婚姻關系十分嚴格,婚后便不能再接觸其他異性。但是在他們之間卻流行著“轉房制”,即當已婚婦女的丈夫死后,她可以和已故丈夫的弟弟結婚;同樣,一個男人的妻子死后,他也可以和前妻的妹妹結婚。維達人視此為天經(jīng)地義,他們認為,如果不這樣,那些死去了父親或母親的兒童便會失去他們應該得到的照顧和愛護。當然,如果一個寡婦不愿再婚,她也可以重新回到她父母的身邊去,也可以到她已故丈夫的氏族去,他們都有義務照看她及她的子女,而不會歧視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