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縣民俗風情(5)
涵亮郎
無為縣婚禮習俗
古代婚禮有六: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舊社會之婚禮,一仍舊貫,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實為變相買賣婚姻也。
男家請媒向女家提親,女家應諾,男家備禮求婚,是謂納采。
男家請媒問女方出生年、月、日、時辰,俗稱八字,是謂問名。
問名后,古時歸卜于宗廟,今則將男女雙方八字交卜者占算,得吉兆,復備禮請媒告女家,婚姻大事于是定,是謂納吉。
男女兩家締婚后,男家諏日具書,備衣飾禮物等聘禮送女家,是謂納徵。徵者成也,納幣以成婚禮。因宋時避諱,改稱納爾,俗稱過定。
男家納徵后,擇定婚期告女家,女家受物復書,是謂請期。
女家同意婚期,即備衣飾、家具送男家,俗謂陪嫁妝。富者所陪嫁妝,竟有朱漆壽棺1對,則物物齊全,可以想見。至婚日,男家舁喜轎、禮品至女家迎娶,是謂親迎。古者新婿親自迎娶,今婿不往矣。
六禮亦有精簡合并者,然以納徵親迎為重。蓋納徵即訂婚,親迎即結(jié)婚也。
親迎日,男家租喜轎。轎雕龍畫鳳,圍以彩色小燈泡,備極華麗;轎頂扎紅綢彩球,分垂四角;轎前后是紅燈籠兩對,燃以紅燭;轎門前掛1篩鏡。篩鏡,系竹篩上糊紅紙,再以金箔紙剪八卦形貼紅紙上。八卦者,為乾、坤、震、艮、離、坎、兌、巽者也。轎內(nèi)座下,置銅腳爐1只,爐灰中有燃著之木炭;公雞1只,紅繩扎其足;萬字糕兩條,供新娘踏足用。喜轎后舁方箱,箱中置禮品。前有鼓樂導迎,1人提爆竹籃,籃周糊以紅紙,沿途燃放爆竹。鄉(xiāng)間則有揪提籃者之耳之習俗,謂之摘扁豆,不知何意。
貧者所租喜轎,多為青布小轎,上復紅布,前懸紅燈籠1對。隨行者僅提爆竹籃及擔衣物而已。
喜轎至女家,女家閉門不納,索“開門包”后,始燃爆竹放喜轎入,至家堂前,轎置蘆席上,不得著地面。
女數(shù)日前已臥床上,日食雞蛋、棗栗之物,不進飯粥。蓋迎親日忌解大小便也。至是,盛妝,穿紅著綠,頭頂蓋1紅巾,由父兄負至轎中。轎出門,母嫂等婦女均哭泣,云愈哭則家愈旺盛也。
喜轎所行之路,往返不同,忌走回頭路也。走回頭路者意謂夫亡再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