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小鞋”一詞的由來
花海淚
現(xiàn)在,一般把上級對下級或人與人之間進行打擊報復,稱之為“穿小鞋”,這是為什么呢?
在封建時代,我國漢族婦女一直沿襲著纏足陋習,腳纏得越小就認為越美,而美其名曰“三寸金蓮”。過去婚姻大事全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雙方根本互不相見,所以,只能依照腳的大小,而衡量女人的俊丑。因此,在媒婆說媒時,必先請男方看女方的鞋樣兒,以示女方腳的大小,一但男方同意了親事,就留下此鞋樣兒了,按此樣尺寸作一雙繡鞋連同訂婚禮物一起送到女方家,成親那天,新娘必須穿上這雙繡鞋,以防腳大而受騙。
如果當初故意把尺寸弄小,自然就穿著不舒服,甚至穿不上,從而女方出丑。后來,人們把這一風俗引伸到社會生活中,用來專指那些在背后使壞點子整人,或利用某種職權尋機置人于困境的人為“給人穿小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