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救人司機被刑拘 預(yù)計被判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幼雙君
昨天給大家說過了北京的一鏟車司機被后車追尾,明顯看到后車發(fā)動機已經(jīng)冒煙了,卻只知道打電話,附近的其他車輛的司機都多次提示他了,先把鏟車挪開,把傷員救出來再說,感覺這車子待會要起火,可是司機還是無動于衷,最終導致后車的兩名傷員被燒死,而不救人司機被刑拘。
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上次就跟大家說了,這個司機是逃不過法律的制裁的。這不,報應(yīng)來的飛快,17日晚上,不救人司機被刑拘,警察給出的罪名是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但其實這并不時已經(jīng)定論了,案件還在進一步的調(diào)查之中。鏟車司機戚某也許以為事故發(fā)生后只報警不救人充其量只是道德上的錯誤,但實際上這種想法是大錯特錯的。
這完全不只是道德上的犯錯,這還是犯法、犯罪。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已經(jīng)明確規(guī)定過了,在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cè)藨?yīng)當立即搶救傷員。而本案件的鏟車司機不僅不救人,還在那慢悠悠地打電話,更涉嫌妨礙他人救人(因不挪車緣故)。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wù)所的岳屾山律師表示:戚某具體被判以什么罪,還要看法院如何宣判了。警方目前定的罪名與法院最終宣判的罪名是沒有關(guān)系的。但戚某這個案件是比較麻煩,重則可以說是間接故意殺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輕則就是警方定的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會被判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