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佛山市的禁忌習俗(3) 姝美郎 投訴/報錯 喪家的禁忌1、孝子居喪時期笑不露齒面不現(xiàn)笑容。2、守喪三年未滿忌娶妻。3、限止死后尸骨未寒忌續(xù)娶。4、父死不久忌兄弟鬧分家。5、死者尚有尊輩在堂須先入殮封棺遷移在外或停莊候葬,或在迷信風沙以致厝棺于莊而后葬。6、死者入殮時所鋪的紙被,須分親屬身份,但以單數(shù),忌用雙數(shù),否則不利。在入殮封棺時不論何人。如有八字與死者八字相沖,須離開以避忌。 <上一頁123456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