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購物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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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幾乎每天都要去超市購物,但是,消費者在超市購物遭遇侵權的事件也不少,那么,超市購物如何維權呢?
消費者購物時,超市的條規(guī)不少見,常見的有“偷一罰十”、搭售產品、試穿過的衣服必須買等,此外,因虛假廣告而上當受騙的消費者也不在少數(shù),消費者面對這些不合法的現(xiàn)象如何正確維權?下面吱客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超市購物如何維權。
1、商店規(guī)定“偷一罰十”合法嗎?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的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由此可見,商店規(guī)定“偷一罰十”是不合法的。如果商店據此對某些消費者進行處罰,則是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的行為,是無效的,消費者有權予以拒絕。
2、消費者有權拒絕商家搭售的產品嗎?
所謂搭售,也就是經營者將自己的銷售情況不好的商品和銷售情況好的商品放在一起銷售,消費者要買暢銷商品就必須將滯銷商品一塊兒買去的銷售行為。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據此規(guī)定,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到哪里購買東西或接受服務,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因此,商家的搭售商品行為從本質上來講是違法的,消費者有權拒絕接受商家搭售的自己無購買意圖的商品。
3、試穿過的衣服就必須買嗎?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0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庇纱丝梢?,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如果試穿過的衣服就必須買,就是強制交易。所謂強制交易,是指交易一方利用自己的優(yōu)勢地位迫使對方與自己達成交易的行為。對于強制交易行為,消費者有權予以拒絕。
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商品由于包裝昂貴、煩瑣或者打開后難以還原,因此銷售者在銷售這些商品時明確告知消費者不能打開包裝,一旦打開如果沒有質量問題消費者就必須購買。這種情況下,如果允許消費者打開包裝后又無故不買,就會損害經營者的利益,因此,本著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此種情況下經營者要求消費者購買的行為不違法。
4、消費者因虛假廣告而受騙,有權要求廣告經營者賠償嗎?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5條明確規(guī)定:“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fā)布者發(fā)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
廣告經營者、發(fā)布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坝纱丝梢?,廣告的經營者因播放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失,不僅要承擔行政責任,必要的時候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該條規(guī)定對廣告經營者賠償責任的規(guī)定具有重大的現(xiàn)實意義,它迫使廣告經營者承擔起審查其做廣告的商品的質量及商品生產者的信譽的責任,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消費者因廣告的誤導而上當受騙,有力的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5、消費者維權可以采取哪些途徑?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9條規(guī)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fā)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xié)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xié)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購物維權小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同時吱客網友情提示,消費者在超市購物時,如果遭到侵權事件,可以用手機拍下證據,保留好購物小票,以備維權之需。
稍后我們將介紹常用日用品維權方法,歡迎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