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婚俗(4)
思敏
搶親
居住在加拿大北部的愛斯基摩人,至今流行著“搶親”的古老習俗。愛斯基摩人注重誠摯的感情,不講究結婚的形式。一對男女青年產(chǎn)生戀情,發(fā)展到一定程度,男方給女方家蓋一幢房子或者送給女方一套能夠御寒的衣服,女方家庭成員住進房子或者女方穿上衣服,就算相互間的婚姻關系確定了。愛斯基摩人的婚禮日期多選在隆冬季節(jié)舉行,因為這段時間大雪封門,無法外出捕魚或打獵。
舉行婚禮的那天,男子偷偷隱藏在女方家附近,一旦有機會,便將姑娘“搶走”。姑娘自然知道小伙子在門外挨凍,為了考驗他是否忠誠,故意深居內(nèi)室,讓他難于“搶”到手。聰明的小伙子,總是用計謀將姑娘引出家門,達到“搶”人的目的。如果婚禮選在夏天,小伙子可以鉆進女家,扯著姑娘往外跑,姑娘佯裝不從,家人視而不見,最后姑娘的喊叫聲慢慢消失在遠方。
愛斯基摩人婚禮異常簡樸,新郎新瑯叩拜家族長老、父母兄弟、親朋好友等,大伙吃一頓魚肉飯、喝一碗魚湯,縱情跳一陣舞,婚禮宣告結束,客人各自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