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喪葬習(xí)俗(17)
暮色年華
2、墓制
墓制代有規(guī)定。
明清時期,庶民墳?zāi)棺畲蟛荒艹^方十八步。貧者開地為穴,不營壙。富者用磚壙、三合土壙,大小不一。近代殉葬冥器較少,擺冥器、納墓志銘之處系在壙前,泉人稱為“壙志廳”,訛稱“孔子廳”。
墓壙有獨葬、合葬、群葬三種。合葬多為夫妻,筑雙壙中隔以磚土;一人先卒先葬,后卒后葬的只要上面揭開復(fù)石,并不妨礙先葬的。群葬為全家葬在一起,泉州罕見。
不論獨葬、合葬,墓上復(fù)以土,或復(fù)以木板加灰土、石板加灰土。幕建筑甚堅,一般人家也要“做灰”,即筑之以灰,上者以三合土,堅固的至拌以糯米、糖汁,或以石筑成,近代常用洋灰(水泥)者。
墓碑刻石為之,有長方形、半月形等,半月形墓碑他處罕見。有書官爵的,但通常只錄族望姓氏,如“××(族望)×氏祖墳”、“××(族望)先考(妣)××(名字)×公(媽)佳城(之墓”、之墳、封塋)”。族望如吳姓稱“延陵”,王姓稱“開閩”等,流派甚多,名目各異,難以詳列。泉人以“封塋”為官紳墓的專稱,無職不得稱,不容混淆;其實“封”義為封固,本與官紳無涉,以訛傳訛而已。
墓前有石獅子、石欄桿分列左右,俗稱“墓腳墓手”,其大小規(guī)模以“繳”、“送”計算。墓旁立石碑,刻“后土”二字,俗稱“土地公碑”。官紳墓前列有刻明功名如“戊戍進(jìn)士”之類的小石碑以代旗桿,俗稱“旗桿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