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喪葬習(xí)俗(22)
暮色年華
祭奠
葬后第三天,孝男、孝眷和親屬前往墓地探墓,在墓旁“后土”前和墓前分別祭奠。
葬畢七天內(nèi),每日均要由女眷于早、午、昏三次奠祭死者之靈,啼哭哀念,早稱“捧茶”,午、昏稱“捧飯”。
死后至第十四日、四十九日(迷信認(rèn)為死者七旬歸魂)、百日、周年,分別祭奠如儀,稱為“做十四日”、“做四十九日”、“做百日”、“做對年”?!白鰧δ辍惫欧Q“小祥”。
三年(兩周年)除服 前逢歲時節(jié)日,提前一日單獨祭奠,稱為“節(jié)仔”。逢農(nóng)歷初一、十五,早上敬湯茶飯菜,由女眷哭祭,稱“孝初一、十五”,直至撤奠。
滿二十四個月(兩周年),亦祭奠如儀,稱為“做三年”(三年系首尾計算),古稱“大祥”。屆時除服從吉,門貼新紅聯(lián),俗稱貼“三年聯(lián)”。如治喪期間沒“做功德”的,要在這時補做,否則認(rèn)為孝道未盡,死者靈魂難以超升。
“做忌”:“做三年”除服后,每逢死者生日要做“娩忌”,即“生日忌”;卒日做“正忌”。一般人們比較重視“正忌”。女兒、外孫于“做忌”日歸寧,具金楮,分四祭品,稱“提金銀”,年年如此,有數(shù)十百年不斷者,俗語“三代外孫抱桌腳”。
泉人掃墓,多于清明節(jié)前后十天行之,叫“巡風(fēng)水”或“眉墓”。屆時子孫以朱筆摹墓碑上紅字,獻紙錢,祭奠;因怕年久墓凐,還須陪土。另外,在春節(jié)、中元、冬至等歲時節(jié)日,也有祭奠之禮俗(參見《泉州歲時記》)。
時代既遠(yuǎn),就不再“做忌”,歸于歲時節(jié)日一并祭之。對開基始祖,或置有祭產(chǎn)的,歷時雖久,因有生息,由各房子孫輪值“做忌”,全族饗胙,稱“當(dāng)交輪”。其祭產(chǎn)資財眾多的,“當(dāng)交輪”不但免貼,反有剩余,子孫視為生財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