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地區(qū)喪葬習俗(5)
弒天
4、做 七
自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屆七日喪家須在靈堂備牲醴、香燭哭祭,俗稱“做七”。漳州城區(qū)做七時以喪事的“七碗”再加些酒肉飯菜作為供品。俗謂首次做七(稱“頭七”)時死者用手抓米糕吃后土地公會帶他(她)到冥河里去洗手,死者雙手的指甲會立即脫落,此刻死者才會意識到自己已經(jīng)死亡。
做七須做七次,有的地方將某些次做七分別規(guī)定由女兒、孫女、侄女籌辦,稱“灶仔旬”、“查某孫旬”、“查某孫仔旬”。做七期間,喪屬不得上他人家串門。做過第七次七日(稱“滿七”或“盡七”)后,改為朔望(初一、十五)哭靈。
5、做百日
喪后百日內(nèi),逢年過節(jié)喪家不辦葷腥,由親友饋送糕點。喪后百日要舉行祭奠,從此終結(jié)哭奠的儀式,古稱“卒哭”,俗稱“插花”或“做百日”。已出嫁的女兒要帶白龜回娘家做百日。
卒哭的祭品除喪事的“七碗”之外,還有由豬頭、雞、魚等湊成“三牲”或“五牲”,官宦之家甚至用上少牢(全豬全羊)。喪家要特制紅龜,與孝女帶來的白龜一起上供。祭法與虞祭相同,辭神時孝男也須讀固定格式的卒哭祝文。一般群眾僅僅燒香燭、跪拜叩首、酹酒、燒壽金和銀紙,與一般的敬神無異。
一般的喪家,只要經(jīng)濟條件許可,做百日時都要延請和尚超度亡靈,俗稱“做功德”,規(guī)??纱罂尚?。貧家做不起功德可以推遲到以后補做。
做百日超度時事先扎1匹紙馬,俗稱“錫馬”,馬上坐1個真人大小的紙和尚,俗稱“臭耳(聾)和尚”。主事的和尚站在椅子上,手持寫有死者戶籍、姓名的紙條,高聲誦讀給紙扎的聾和尚聽,讀畢將紙條交給紙和尚,此俗稱為“讀錫馬”。嗣后,和尚開始誦經(jīng),并以鐘鼓木魚乃至大型的佛家音樂伴奏。誦經(jīng)的種類、次數(shù)與規(guī)模完全根據(jù)喪家支付的費用標準而定,時間長達3天至5天。有錢有勢的死者也占有到達極樂世界的優(yōu)先權(quán),大悖于佛家所宣揚的眾生平等的教義。誦經(jīng)之后,主事的和尚要“摔孤”。做法與七月普度的放焰口一樣,將食物布施給野鬼孤魂,周圍的貧民或兒童也照例來“搶孤”,俗謂吃了“搶孤”的食物能保平安。
摔孤之后做功德的現(xiàn)場聚起了人群,和尚開始表演節(jié)目,最經(jīng)常的是“弄鐃”和“答嘴鼓”。弄鐃類似雜技,由練武功的和尚轉(zhuǎn)動大小鐃鈸,并將其一個個疊起來。答嘴鼓類似相聲,由兩個和尚就市井平民所喜聞樂見的話題進行問答辯難,內(nèi)容滑稽,引人發(fā)笑;但由于表演的和尚水平參差,也有流于粗鄙無聊,故方言中用“答嘴鼓”來形容耍貧嘴或聊廢話。除了和尚的節(jié)目外,有的富家還請戲班演目連戲。
做完功德要焚燒錫馬和馬上的聾和尚,意欲使紙和尚帶著主事和尚交付的紙條到陰間去找死者的亡魂。喪家事先用紙扎成房屋樓臺、車馬奴婢以及其他種種物品。焚燒錫馬時把這些東西連同“金銀山”也一起燒掉,叫聾和尚一并帶給死者,俗稱“燒大厝”。此俗60年代至70年代已廢止,80年代又有所恢復。有的喪家還扎制汽車、摩托車、洋樓、電視機、洗衣機、冰箱、電話等燒給死者;其中房產(chǎn)還附有“三寶佛作證”的房契,讓死者在陰間也能享受現(xiàn)代化的生活。
舊時,百日卒哭后孝男才可以理發(fā)、洗刷孝褲、吃蔬菜、睡席子、枕枕頭;有的地方孝婦、孝女在卒哭后要“挽面”。隨著時代的進步,這些禮制逐漸松弛,做百日時較疏的喪屬(女婿、外孫、曾孫)一律除服,胸前或手腕上掛上紅絲線,女性發(fā)給紅色紙花讓其插在頭上,男性發(fā)給紅包讓其理發(fā),俗稱“轉(zhuǎn)紅”。轉(zhuǎn)紅之后的喪屬不必遵守服喪的種種禁忌,但孝男、孝婦、孝女、孝孫(內(nèi)孫)仍在服中。做完百日,孝女回夫家時應將帶來的白龜?@留下,而將娘家做的紅龜?@帶回夫家,表示化吉、保平安。
6、做對年
舊俗,喪后周年做小祥祭,儀同卒哭;喪后兩周年做大祥祭并撤靈座,折孝杖。民國以來,唯有很守舊的家庭才嚴格按古禮行事,民間多將大小祥祭并而為一,在喪后周年時“做對年”,撤除靈堂。
做對年所用的供品還是喪事的“七碗”外加“三牲”或“五牲”,祭法也和做百日一樣。祭后除孝男孝婦之外一律轉(zhuǎn)紅,靈堂也于是日撤除。撤靈堂之前孝男孝婦離家回避,由本家的長輩或請外人手拿1把刀和1碗水走進靈堂,用刀在供桌上拍1下,將水潑到供桌上,厲聲說:“快逃!大水淹來了!”然后將死者的神主從靈座上移進供奉祖先的神龕。這種作法在廢禁神主以后改為將死者的遺像自供桌上掛到墻上與其他先輩的遺像并排。
死者的神主或遺像被撤離供桌之后,孝男孝婦回來撤除靈座,將桌頭婢搬到庭院中,摘下大門口或廳堂檐下那對大白紙喪燈,連同桌頭婢一起燒掉。